五大税收优惠政策解析,助力高质量发展
在国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浪潮中,“专精特新”企业作为创新先锋,备受瞩目。为支持其成长,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,为企业注入强劲动能。
一、增值税留抵退税:盘活企业资金流 这项政策如同“及时雨”,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,分两类实施:
1. 制造业等行业(含制造、科研、电力热力、软件信息、环保、交通仓储邮政):
符合条件的,2022年4月起可申请退增量留抵税额;中型企业5月起、大型企业6月起可一次性退存量留抵税额。
2. 批发零售业等行业(含批发零售、农林牧渔、住宿餐饮、居民服务、教育、卫生、文体娱乐):
符合条件的,2022年7月起可申请退增量及一次性退存量留抵税额。 效果: 盘活资金,支持研发生产。政策依据: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等。
二、增值税加计抵减:直接降低税负
不同类型企业享受不同比例:先进制造业企业 (2023.1.1-2027.12.31): 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%抵减应纳税额。集成电路企业(2023.1.1-2027.12.31):符合条件的清单内企业(设计、生产、封测、装备、材料),加计15%抵减。工业母机企业 (2023.1.1-2027.12.31):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、关键部件、数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加计15%抵减。
效果:减轻增值税负担,提升盈利与竞争力。政策依据: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等。
三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:强力激励创新
一般企业 (2023.1.1起):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,按100%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按200%税前摊销。
集成电路 & 工业母机企业 (2023.1.1-2027.12.31):未形成无形资产的,按120%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按220%税前摊销。
效果:显著降低研发成本,激发创新活力,提升核心竞争力。政策依据: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等。
四、新购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:加速技术升级
适用期: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。
内容: 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、器具,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税前扣除,无需分年折旧。
效果:加速设备更新换代,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,增强竞争力。政策依据: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。
五、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:长期税率支持
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,减按15%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效果:为“专精特新”中的高新企业提供重要支持,降低所得税负担,释放发展资金。政策依据: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二十八条。
结语:
这五大优惠政策形成了强有力的支持体系,从资金周转、税负减免、创新激励、设备更新到长期税率优惠,全方位为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减负赋能,助力企业在专业化、精细化、特色化、新颖化的道路上稳健前行,共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!
数据来源:星晖金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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